PRODUCT CLASSIFICATION
1、機械法調試安全閥。即升高介質的壓力直接起跳安全閥。易造成介質浪費,對使用時間超過6~8年的鍋爐壓力容器易造成安全閥周圍的管道爆炸發生人身傷亡事故。因此,對使用時間較長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閥,建議不采用機械法調試。對新投產的鍋爐壓力安全閥可采用此方法調試,但要有防止安全閥超壓時不起跳,能降壓的安全保護措施。
2、液壓裝置調試安全閥。即利用油壓千斤頂和油壓活塞裝置調試安全閥。一般在75%~80%額定壓力下進行。此種方法的起跳壓力計算公式:P0=PS+P/k×tanQ
符號說明:
P0:起跳壓力;
PS:容器內介質壓力(Mpa);
P:油壓千斤頂油壓力(Mpa);
K:修正系數一般zui1.07;
tanQ=AS/AJ ; AS:試壓閥受壓面積(cm2);AJ:油壓千斤頂受壓面積(cm2),廠家提供。
用液壓裝置調試安全閥后,對zui低起座壓力的安全閥進行實際起座復查,以確認起跳值是否準確,必要時重新調試。目前,電廠鍋爐及熱力系統壓力容器的安全閥大部分采用此種方法調試,調試效果比較理想。建議對此種調試方法進行推廣應用。要注意選擇正規廠家的液壓調試裝置。
3、拆除法調試安全閥。把鍋爐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拆除利用校驗裝置單獨校驗安全閥。校驗合格后再復裝安全閥。此種方法使用低壓鍋爐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,準確性較差。對于系統中無法超壓的鍋爐壓力容器,建議采用此種方法調試安全閥。
4、每年一次的再線校驗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閥,一般采用液壓裝置在75%~80%額定壓力下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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